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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瀚叶股份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股民维权索赔正式启动
作者:齐程军 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2021年3月26日,瀚叶股份(600226)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

此前在2020年6月9日,瀚叶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3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瀚叶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瀚叶股份未能在2019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按规定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并予公告。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二、瀚叶股份未在2020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该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所述行为。2020年6月30日,瀚叶股份对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披露。

据此,浙江监管局决定对瀚叶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沈培今、孙文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吴昶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唐静波、沈德堂、陆炜、王旭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据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05月11日成立,其前身为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由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源裕投有限公司(香港)、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浙江泛美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名策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包括: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策划、数据处理服务;农药原料药及制品,相关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等。

瀚叶股份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连续10多个跌停。股票于2020年7月1日复牌,复牌后的股价一度从每股2.23元跌至2020年7月22日的收盘价1.03元,投资者为此遭受重大损失。2021年4月25日,*ST瀚叶收盘价2.47元。

律师提示,预计在2020年5月15日之前买入瀚叶股份(600226),并在2020年5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