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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T东洋收年报问询函,投资者索赔继续征集
作者:齐程军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5月31日,深交所向*ST东洋(002086)下发年报问询函,围绕其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担保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业绩补偿等情况连发12问。


对于审计报告所称,*ST东洋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84亿元,经营业绩下滑、现金流压力较大、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且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重要资产被司法冻结,可能对*ST东洋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深交所要求*ST东洋说明经营业绩有较大幅度下滑的具体原因,当前偿债能力、面临的现金流压力、部分银行账户和重要资产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对于*ST东洋目前涉及多项诉讼或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约12亿元,并存在违规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期末余额为7.86亿元。此外,*ST东洋控股股东东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ST东洋资金的期末余额为11.39亿元,*ST东洋对应收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款已计提2.28亿元坏账准备,深交所要求*ST东洋说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违规担保的余额、日最高担保金额,以及后续就解决违规担保拟采取的措施;全面梳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并说明占用、归还金额与*ST东洋4月24日披露的《关于暂未收到东方海洋集团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提示性公告》所列明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此前,2019年9月27日,*ST东洋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ST东洋除在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向东方海洋集团转出资金113931.43万元,东方海洋集团转回公司资金32330万元外,其他事项均未在公司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且公司未对上述2017年、2018年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决定:责令*ST东洋改正,对*ST东洋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同时对三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至90万不等的罚款。
而在2020年7月29日,该公司再度因涉嫌存在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未产生最终调查结论。
业绩方面,*ST东洋2020年营业收入约4.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99亿元,同比增加70.67%;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4元。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约8478万元,同比增长6.06%;净亏损约1946万元,同比下降156.73%;基本每股收益-0.030元,同比下降160%。
二级市场上,自2015年6月创出前复权19元以上历史高点后,公司股价长期表现疲弱累计跌幅惊人,长线持股者大多严重套牢。2021年5月31日,*ST东洋收报1.70元,最新市值12.78亿元,约为2015年历史峰值的8.7%。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29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