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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美丽生态已有成功调解的示范案例,索赔结果利好
作者:齐程军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12日

2016年10月12日,美丽生态(000010)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2017年6月6日与2018年11月20日,美丽生态及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证监会先后下发的两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过三年的调查与申辩,2019年8月5日,证监会对美丽生态的处罚终于落地。美丽生态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19]69号)。


经证监会查明,美丽生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美丽生态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阜宁县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的进展情况及项目 2015 年收入预测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二、美丽生态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未如实披露框架协议等的最新进展情况,存在误导性陈述;
三、美丽生态未及时披露金沙湖项目终止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四、美丽生态在 2015 年年度报告中对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盘盈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不当,存在虚假记载;
因上述多项虚假陈述,证监会决定对美丽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八达园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贾明辉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2020年8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投服中心美丽生态支持诉讼案选为示范案件,原被告双方最终当庭以调解的方式结案。鉴于美丽生态已有示范调解结案,又针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计提了568909.73元的预计负债,深圳中院在审理后续虚假陈述索赔案件时一般会参照示范案例处理,维权成功概率较高。
2021年4月21日,美丽生态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7份小股东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涉诉金额3,319,335.37元。公司基于当时现有事实情况和专业律师的意见对正在审理的诉讼案件计提了预计负债,表明未决诉讼款项为568909.73元。此外,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至报告日(2021年4月20日)期间新收到5份小股东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材料,涉诉金额120,270.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