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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瀚叶股份涉嫌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 股民或可维权
作者:齐程军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600226)于2020年5月15日自行披露了一份《关于诉讼及可能涉及违规担保的公告》。
事件起因于2017年6月18日,瀚叶股份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向杨金毛借款1.5亿元,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瀚叶股份为该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沈培今未按约定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各担保人亦未履行担保责任,从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收到了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该公告指出,对于诉讼提及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出具承诺函偿还借款本息事项并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可能涉及公司违规担保。公司内部也没有相关借款合同及承诺函的存档,公司管理层对该事项不知情。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6月23日瀚叶股份又发布了一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监管函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资金占用行为
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公司大股东沈培今、鲁剑等通过虚构交易、预付款项、违规借款等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3572.46万元。截至2021年4月28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36197.80万元已归还。
二、违规担保行为
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公司为沈培今等人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66亿元。截至2021年1月,公司基于上述借款的担保责任已解除。该担保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沈培今、时任总裁孙文秋、时任财务总监吴昶、时任董秘王旭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鲁剑对资金占用行为负有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