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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不开车也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
作者:谢涛 律师  时间:2017年11月15日

近日,有一名咨询者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他爸爸是一个幼儿园的园长,有一天他爸爸那个幼儿园的校车超载了,校车不是他爸爸开的,可是警察却把他爸爸给抓进了看守所,说他爸爸构成危险驾驶罪,他觉得他爸爸很冤枉。那么,他爸爸到底冤不冤枉呢?
本律师认为,他爸爸一点都不冤枉,他爸爸确实构成危险驾驶罪。下面我就为大家分析一下为什么他爸爸(以下简称甲)构成危险驾驶罪。我们先来看一下,我国《刑法》对危险驾驶罪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结合该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来看,校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对校车严重超载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该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而本案中,甲作为幼儿园的园长,属于校车的管理人,有义务管理好校车,不得让校车超载运行,然而他爸爸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对校车严重超载运行负有直接责任,因此甲构成危险驾驶罪。
这个案例就告诉大家,不驾车也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且并不限于上述情形,下面本律师就为大家梳理、总结一下不亲自驾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车辆严重超载运行或者严重超速运行负有直接责任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
三、明知驾驶人醉酒而向其提供激动车辆等帮助行为的;
四、明知驾驶人醉酒而指使、教唆、强制其驾驶激动车辆的;
五、组织他人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或者为他人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提供帮助的;
六、其他与危险驾驶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另外,本律师要提醒大家一下,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仅一步之遥,这也意味着不开车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罪的处罚会比危险驾驶罪严重得多,最高可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在此,本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遵规守法,不要因一时疏忽而后悔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