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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不要以为你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就不会判刑
作者:谢涛 律师  时间:2019年08月03日
近几年来,公安机关打击团伙诈骗比较严厉,一个个“金融公司”、“古玩拍卖公司”、“邮币卡、期货、原油、贵金属交易平台”等等被警察一锅端,最为典型的是前两年武汉市警方端掉了光谷广场一写字楼内的诈骗公司,一次性抓捕800余人。
每当出现这样的情况时,总有一些家属会问以下类似问题:
问:我亲属他们公司因涉嫌犯罪,警察吧公司所有的人都带走了,我亲属只是普通员工,会被判刑吗?
答:可能会判刑。
问:我亲属只是普通员工,不是老板也会判刑?
。。。。。。
家属在律师告知可能会判刑的时候,还特意追问一句,强调他们的亲属不是老板,只是普通员工。
从这里可以看出,很多人以为单位犯罪只会惩罚老板,不会惩罚普通员工。
——这是大错特错!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这里明确规定了,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都要判处刑罚。普通员工虽不属于主管人员,但是其如果明知单位犯罪并参与了,就属于“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刑罚的规定是可以判刑的。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像那些“金融公司”、“古玩拍卖公司”、“邮币卡、期货、原油、贵金属交易平台”等单位,就是上述司法解释里规定的是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或者是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这样打着单位的名义进行犯罪,是不按单位犯罪处理的,就以自然人共同犯罪处理。这也意味着不管你在单位处于什么地位,老板也好,普通员工也好,都按共同犯罪处理。
在此忠告各位求职者,求职要擦亮眼睛,一定要远离那些违法犯罪的单位,不要以为你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就不会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