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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治理欠薪须久久为功
作者:王胜利 律师  时间:2017年02月07日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必须长期抓、抓到底,持续给力,久久为功。 
    新年之后的首个工作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广大农民工而言,这是继2016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之后的又一政策利好,也给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兄弟吃下了“定心丸”。
 
    农民工为国家建设作出巨大的贡献,打工流汗挣的都是辛苦钱,这些钱大多用来支撑整个家庭的医疗、教育等;因此。拖欠工资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影响到万千家庭的和谐稳定及国家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长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责任“压得实”。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必须一丝不苟地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首先,欠薪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地)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管,并同时不断加大对困难农民工救助,层层压实责任,对责任不力者要及时问责;其次,畅通农民工投诉渠道梗阻,让其投诉有门,同时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加大欠薪者的违法成本,让其寸步难行;再者,明确工资发放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工资专户和银行代发等制度,督促企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最后,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察,严厉查处欠薪行为和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
 
    长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司法必须有力度。司法是牢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待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司法必须及时出手,同时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法院在受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后,严格、公正、及时审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采取“雷霆”执行措施,切实确保欠薪执行到位、兑现到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如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于今年春节将至时,及时审结了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该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绝非一劳永逸之事,需要不断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不断积极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对欠薪问题一抓到底,标本兼治,持续给力,久久为功,狠抓落实,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才能从根子上遏制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