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每日爆料:郑州一小区奇葩问题多 不买车位不让进小区
作者:王胜利 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08日
网友王先生爆料:花园路迎宾路某小区(锦华物业)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就算是亲友探访装修搬家不买车位就是不让进,曾经交一百押金可以进,停车费半小时6元往后每小时1元,停一天下来三十四,而且每天都是累计的,经小区业主维权加商报记者报道后取消了临时收费俩星期,后来干脆不买车位不让进了,物业很是霸道且不作为。看到王先生的爆料,小能豆也表示十分愤怒。虽说小区停车乱收费之事被制止过N次,但依旧一波不平又一波起。话说,目前郑州像这样的小区还真不少,即使小区停车位只租不售且漫天要价,但为了爱车,咬着牙还是得给呀!根据王先生的苦言,小能豆算了一笔账:如果家里有1辆车,按停车费一天40元,一个月1200,一年得14400元。如果媳妇再有一辆车,一家人一年光停车就得花将近30000元,一般郑州主城区平面停车位售价为15万左右,如果在该小区一直租车位使用的话,5年就得交15万。*&…%#@... ,一脸懵!更奇葩的是,物业把钱也挣了,不买车位直接不让车进了。胆子这么肥,这不是违法么。。。小能豆麻溜的查看了一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物权法》规定说了: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将车停放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上,也有权自愿购买或租用。不租用车位不能成为阻止业主进入自己的小区的理由。因此,该小区物业高价只租不售车位,以及后来的不买车位不让爱车进入小区,都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有车要停放小区,物业可以收取保管费用,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收费方可是要承担责任的!但共有部分并非属于物业而是大家共有,物业凭什么乱收停车费呢?看完此条爆料,小能豆很快就联系到了该小区内部的一位业主。业主表示,他们正在积极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准备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通过本次爆料台的发声,能收到物业负责人给予小区业主的正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