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世界杯与律师执业
作者:胡常明 律师 时间:2011年12月26日
足球世界杯,不管是球迷还是非球迷,无论男女老幼,举世关注!今天凌晨,南非世界杯终于落下了帷幕。西班牙通过加时赛1:0艰难战胜荷兰夺冠,这是本人记忆中第四支夺得大力神杯的队伍。笔者作为球迷。好像也该写点什么。现就结合自己的执业,胡侃一番,期望与广大球迷与律师同仁共同交流,不对之处,反正我已做好埃板砖的准备。
(一)
我看世界杯是从1994年美国世界杯开始,当时这一号称天下第一的运动放在一个不懂足球的陌生国度里举办。24强开始拼杀,再进入16强淘汰赛。每天熬夜看球,深切关注并盘算着哪一队晋级,哪一队被淘汰。每一场比赛,无论精彩或泛味,如今很多比赛好像还记忆犹存,历历在目。举例说,精彩激烈并扣人心弦的,如最后决赛点球失利的意大利队的比赛,它造就了留有辫子(名字叫马尾辫)的球星罗伯特巴乔,就被评为关键时刻表现最好同时也是最差的球员;比较泛味的比赛,如韩国对玻利维亚,经过裁判长达十几分钟(当时无第四官员)的超长补时,双方仍然无法攻破对方的球门,其实要是任何一方进一球的话,那么最终夺得亚军的意大利早就该回家了。一句话,当年看球的激情,那是没得说。
后来的世界杯,一直到今年的南非世界杯,虽然同事在预测比赛胜平负时聘请我担任“技术顾问”,我还表现优异,但是说实话,或许是因为国足2002年的短暂昙花一现便沉寂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我对世界杯的热情可在减退,更没有昔日的激情了。
我从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起初也是相当认真投入并激情万分。也举一例,一次在准备一份代理词时,对某个事件的表达上,左思右想,只有两句,还差一句,才能形成排比,于是睡觉前准备了纸笔放于枕旁,夜里想起再补充上。后来,或许是因为律师执业环境的状况或者又是因为李庄事件的发生等其他方面的原因,就像我对世界杯的激情在消退一样,律师执业中这样的激情还有吗?恐怕自己的底气不足了!
(二)
我刚才在开篇中说,西班牙是记忆中第四支夺冠的球队。错了吧?应是第八支才对?没错,我说的是本人从1994年起观看世界杯以来的夺冠球队,1994年起巴西(两次)、法国、意大利先后夺冠,今年西班牙是第四支。我说的是自己的见闻、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当然也是自己的感想和体会,至于史书上说的,则又另当别论。其实,喜欢不喜欢某一支球队,支持不支持某一支球队,对某一球星的赞誉或漫骂,都是个人的事,一切都很正常,这就是世界杯。
作为球迷,可以自由和无拘无束地任意侃球、论球、评球、写球和做球事,任何人都约束不了,一切都可自由发挥和自主行事。这里,我想起了我们执业律师和律师职业,好像也无多少拘束,平时开过会什么的,可以请霸王假的,反正自己管自己,挺自由的。二者好像有点相似?或者相类似?
相似也好,类似也吧,到底有多少?是一丁点,还是有很多?
不用我作答!因为球迷很多,律师很多,中国的球迷最多。反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此,我只简单地说一点,律师执业,可不能如侃球这般“自由”和“放任”,必须严谨地对待每一桩每一项业务。 比如刚才开篇中说“是记忆中第四支夺得大力神杯的队伍”就非常有可能被指责为水平太业余了。
(三)
南非世界杯,上至国家元首,下至普通百姓,只要是球迷,人人都在评说每一场比赛,评论着每一场比赛内外的是是非非。对比赛、对球员、对裁判、对教练……都从各自的角度进行着品头论足。比如,南非世界杯英德大战这一场八分之一决赛,英格兰队兰帕德射门击中球门横梁后弹进球门被判无效便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猜想。一句话,球员、裁判、教练等足球比赛的参与人员的方方面面都处于全方面的监督之中,他们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其实,我们律师执业,何尝不是如此,只是范围不同而已。对于我们所代理的每一个案件而言,我们的客户(当事人)以及客户的配偶、家人、亲属或相关人员,都可能在关注或高度关注着代理律师的一举一动,甚至是每一个细节。球员、裁判和教练等需要不断自我完善和提高,比赛时保持高度的紧张和责任心,代理律师也未尝不是这样。
(四)
南非世界杯,总共64场比赛,除了每一场比赛的胜平负,除了西班牙夺得金杯,老将弗兰夺得金球,小将穆勒夺得金靴,还有例如兰帕德射门击中球门横梁后弹进球门被判无效引起争议和布拉特的道歉,还有出尽了风头的章鱼“保罗哥”,还有有人称什么阴谋啦、政治啦……总之,谈论和令人关注的事情很多很多。
其实,大可不必,足球就是足球,南非世界杯就是64场比赛的胜平负,就是西班牙夺得金杯,老将弗兰夺得金球,小将穆勒夺得金靴,其他的很多事件、很多东西,都只是一个花絮,不必太过认真,用不着去“细读”、“详读”,至于章鱼“保罗哥”等之类那是新闻媒体才会去深究。就像我们律师执业中所遇上并且是必不可少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也应区别对待。法律法规是绝对要精读、细读、详读的(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律师法中规定的律师的权利什么的),而对于例如司法部下发的有关李庄事件的警示教育的文件啦,几个至上啦之类,只可略读、简读,不可去深究,关键是要理解、把握和在执业中真正遵守实质要领。
(五)
在南非世界杯举行的这一个月内,总共64场比赛,每一场比赛的胜平负,当然包括每一个进球在内,毫无例外都是当场判定,并且也毫无例外都是由当值执法的主裁判进行判决,包括哪个会让兰帕德记得一辈子的射门。也就是说,裁判虽难免有错误,但判决是公开透明的,的的确确是当值主裁判做出的裁决。
在世界杯举行的这一个月内,我共前后出庭参加了5 件案件的审理,除了一件交通事故案因调解得以结案外,其他四件案件都未当庭宣判,甚至一个案件的承办法官说不能当庭宣判,因为领导说不可先斩后奏(现世界杯结束了我也未拿到判决书),至于会怎样裁判,裁判是否公开透明,是不是由不参加审理的“审委会”裁决就不得而知了。
(六)
……,
(20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