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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光棍节遭遇
作者:胡常明 律师  时间:2012年01月05日
  20111111被称为超级“光棍”节。此节过去了两天,现在一时闲下,便记录一下我当日的遭遇和见闻。当然,当日比较流行的词汇是“脱光”,为了凑热闹,下边的记录不妨多用一下“脱光”一词的兄弟姊妹,让这“光”氏家族相聚一下吧。
一大早起床后,将手机一开,随着亮光,显示出了一条短信,内容是领导夜里发来的纯属骚扰的那种。我也没时间多想,就披着星光戴着月光出了门,去开车,准备送孩子和领导。她们一个是上学一个是上班,晨光不早了,特别是孩子可不能迟到了。到了停车处,在路边灯光的照射下,我打开车门,发现里面被翻得乱七八糟,再一看,原来自己的车窗玻璃被砸了!
在我的眼光中,自己这个车实在普通,怎么会被劫贼惦记和光顾呢。原来是头天晚上领导将手机落下了才惹的祸。除手机外,被盗光的还有在后备箱内几袋茶叶和半瓶古井贡酒。一旁的保安用余光瞟了一眼,面露凶光,叫嚷着:不归我们管!这些人,电视上曝光的可不少了,理他干嘛?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了当年鬼子进村时那杀光、抢光、烧光、偷光的罪恶德性。自己可更别指望什么了,只能自认倒霉。
好在车子也买了包括玻璃在内的各种保险,于是又是报警又得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我的车子年年买保险,但出险理赔的时光实在不多,这日遇上了,也真够麻烦的。可气的是那劫贼在喝光了我的半瓶好酒后还用偷来的手机按存储号码给我发来了骚扰短信。等我从辖区公安派出所开了报警三联单出来,初冬的日光已经出来了,阳光开始照耀了大地,怪不得我的性子也已经磨光了。
这时,计划中与同事一起去晋宁办的事也得抓紧了。哎,苦命呀,自己的心中就是有再大的火光,也得压下,得按春光来对待。于是第一次开着露光的车辆上了高海高速,直奔目的地。这一路本是风光大好,本可欣赏滇池水面的湖光,还有西山龙门的山光和睡美人的灵光,但是,这一切都已无暇顾及了,只想着尽量不要耽误白天要办的事。
还好,事情基本上算顺利,下午时光,还是回到了昆明。只是那玻璃透光的车子不能再开了,医生的目光早就在等待之中了,就让它去住两天院吧。回到家,感觉是少有的疲倦,本来有一场国足对阵伊拉克的世界杯预选赛关键一战,但是经过了这么一天,我的精力真的流光了,只好早早地上床睡觉了。第二天得知,国足又输光了……
对了,这“光棍节”里,流传着带“光”的这样几句话语,很有意思,在此也顺便录下与朋友们共同分享:
结婚的叫“脱光”,初婚的叫“开光”,二婚的叫“反光”,离婚的叫“抛光”,闪婚、闪离叫“闪光”,单身聚会叫“借光”,四处相亲叫“走光”,电视征婚叫“曝光”。
光棍节,不管你“光”没“光”,我也让您也来沾沾“光”。在此祝愿大家容光焕发,相信明天的生活总有灿烂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