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胡常明律师为一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成功辩护,办案的检察机关依法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被关押了半年多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获得了无罪释放。
案件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某县公安机关侦查认定,2014年12月27日,当时并未被抓获的外省籍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作为主犯,组织和指挥当时已被抓获在案的李某某、玉某和李某等三人,让此三人从边境携带毒品海洛因4610千克(其中含量为67.48%),用汽车运输至昆明交给其本人,报酬是人民币6万元。先期被抓获的李某某等三人经两级法院审判,被判处死缓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2018年6月,余某某在昆明被抓获,并被交付给西双版纳州某县公安机关侦查,其家属慕名找到了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胡常明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胡常明律师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涉案材料和认真致致地分析案情,认为本案虽然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先期做了认定,但是前一案中的证据疑点重重,并不能作为指控本案的有效证据,本案现有证据也不能指控犯罪嫌疑人构成了犯罪。胡律师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是夜以继日地开展工作,仅对全案证据的律师分析意见就写了约30页,正是由于律师意见受到了办案部门的高度重视,最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办理该案的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无罪释放处理。
胡常明律师作为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和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负责任的执业律师,在业界一惯保持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赞誉度,过去也曾多次成功地代理刑事案件获无罪、不起诉、或重大减轻处罚的案例,而本案更是在有先期生效的刑事判决做为依据的情况下,并最终能让犯罪嫌疑人不受刑事追究,更是难得。当然,律师辩护在此案中的成功也说明,在依法治国、公正司法的当下,司法机关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也在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准绳的正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