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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202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确定
作者:胡常明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3日

2020年5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并公布了云南省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人身损害赔偿案,适用此标准。
        按此标准,法定的丧葬费为106514÷2=53257元。死亡赔偿金,城镇和农村两标准还存在,还是没有统一,城镇居民标准为36238×20=724760元 (注:此项比去年提高了55000元),农村居民标准为11902×20=238040元(注:此项比去年提高了22680元)(此处均按不满60周岁标准计算,超过60周岁的每超过一岁减少一年,最低计算5年);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36238或者11902(城乡两标准)×20年×系数(十级的系数为10%,九级的系数为20%,八级的系数为30%……以此类推)。 
        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公交〔2020〕64号)文件《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规定,云南省2019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238元(注:此项标准上一年度即2018年度为33488元);2019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3456元(注:此项上一年度为21626元);2019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02元(此项上一年度为10768元);2019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260元(此项上一年度为9123元);2019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06514元(注:此项上一年度即2018年度为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40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