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历: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备一级律师职称(正高级),取得证券律师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80年1月始,在浙江省军区军事法院工作,担任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1990年10月始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10月取得三级律师职称,2002年9月取得二级律师职称,2008年10月取得一级律师职称;现为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合伙人。
民商大案代理: 宏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购销合同纠纷,最高法院先后为此案下达两个书面批复,历经四年艰辛取得胜诉;某银行诉某信用社信用卡担保纠纷,论证被告的签章行......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