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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徐某诉嵇某离婚起诉书
作者:涂宗华 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0日

原告:徐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江西省某市某镇某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嵇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江西省某市某镇某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雷某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江西省某市某镇某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系被告嵇某的母亲,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彩礼等花费合计232000元。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雷某某系被告嵇某的母亲。
        2019年2月3日,原告与被告嵇某经媒人唐某某、雷某介绍认识。很快7天后即2019年2月11日,双方就在某镇举办订婚仪式,同日原告方向两被告给付彩礼228000元、金银首饰款40000元、见面礼16000元,衣服款6000元,合计290000元,另原告方还支付媒人款项合计12000元。经粗略统计,为与被告嵇某订婚,原告方累计花费的金额高达291200元,这对收入不高且负担较重的原告家庭来说无疑是笔巨大的开支。订婚后,原告即与被告嵇某共同生活,但随之而来的确是不断的矛盾,原告性情温和老实,被告嵇某却性格强势,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常以各种名义经常性的向原告索款用于其诸如买衣服、买化妆品、看电影、吃饭、淘宝等个人超出合理的消费,这对一月仅数千元工资收入的原告来说压力很大,经常入不敷出。双方间常因经济问题、性格不合等原因发生争吵。
        2019年4月,被告嵇某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形下独自回到娘家,后原告方多次邀请回来均未果,被告嵇某也拒绝同原告办理结婚证。2019年11月20日,双方生育一子,取名为徐某某。两家因婚约问题、彩礼返还问题等多次发生矛盾,原告也因此被砸伤,经多方调解、报警处理等均无效。原告认为,其与被告嵇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因给付彩礼导致至今生活困难,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很短,二被告依法应将所收取的彩礼返还。现二被告拒绝退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具状起诉,望判如所请。此致某市人民法院具状人:徐某2020年某月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