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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离婚后要回彩礼 说什么爱情都是浮云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18日
结束爱情不外乎两种方式:分手或结婚。而不管婚姻是悲剧还是喜剧,观众总觉得自己看的是喜剧,演员总觉得自己演的是悲剧。最终,戏演不下去了,散场成了最后结局。
宋某和程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仅一个月便在涉县婚姻登记处草率结婚。正因为没有感情基础、双方了解不深的情况下,宋某和程某的婚姻亮起了红灯。原因就是大众最经常出现的性格不合问题,因为此双方仅生活几个月后双方便因琐事吵架生气,程某于7月份离家出走至今两年。此后,宋某及家人多次查找程某均无音信。
程某去了哪里,为什么不联系宋某?大家都一无所知。程某会做到这种地步,只有两个原因,一是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二是完全不想再理宋某,选择性忽视。面对这种情况,宋某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程某归还彩礼52000元。
无论是各地农村出现的“天价彩礼”,还是城市里的红色炸弹,都已经成为一个热议的社会话题。隔壁村的阿花结婚时收到多少彩礼、某某富二代的媳妇全身穿金戴银,豪车阵营接送,这些新闻都已经成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彩礼似乎已经成为一种畸形的衡量相爱程度的物品,于是彩礼对于许多人来说是必可少的。但送出去的彩礼还要回,风度于宋某而言早已抛在五万八千里。
作为一种赠送,程某到底需不需要归还52000元彩礼呢?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认为,程某7月份左右离家外出,与宋某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的话应该会予以支持。关于宋某要求程某返还彩礼的问题,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此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这种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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