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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无故被调岗 工作还飞速降低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18日
不少用人单位将调岗作为逼辞员工的杀手锏,许多员工对此无可奈何,只能逆来顺受。但用人单位调岗不合理,也会面临法律风险。
面对突如其来的调岗是顺从还是抗拒?接受?一步步退到无路可退。每年的岁末年初,总有企业以为了适应新一年业务发展需要,免不了要进行组织架构变动和人员岗位的调整,在一个与昨天一样地日子里,你会被告知:昨天和今天大有不同,你被调岗了。这时你可能会在心里把他家老老少少骂了一顿,却还是会默默地收拾东西,换到调动的岗位苟延残喘,谁叫现在工作那么难找呢!
难道真的没有翻身不做奴隶的一天?不管是非对错都要接受?郭小姐也遇到了这样的事,但她选择了一个完美的方式,扬眉吐气了一番。
去年419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郭小姐不适合选题岗位为由,将时任高级研究员的郭小姐的工作岗位调整为运作与支持部文员,顿时岗位降了几个度,更可气的是公司还将郭小姐的每月工资降低4000元。郭小姐对此不服,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该仲裁委精审理后,认定公司调整郭小姐工作岗位不合法不合理,在未安排与原岗位工资水平相当的合理岗位前,公司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郭小姐工资。
毫无预兆的731日郭小姐又被无故调离岗位,工资仍降低4000元。整整一年时间都处在这种状态。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应向郭小姐支付一年期间的工资差额48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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