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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交房后惊现夹层 可利用面积大打折扣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28日

房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有的人选择租房、有的人选择贷款买房、也有人选择一次性付清。买卖房涉及到的款项较大,许多居心不良的人看准了这块肥肉,想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为获取利益,有的人采取非常手段,准备捞一笔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他们忽视了法律的无情。
盖某为了自己创业,准备在商界大展身手,于是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盖某以1658944元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尚在开发中的城西路376-378号两层商铺。合同签订后,盖某如约付清了房款。年底,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盖某交房,到达商铺后,盖某发现拟交付的商铺地面不平整,结构上存在一个夹层,可利用面积大打折扣,无法投入原定用途。
房地产公司建造的商品房结构与其他普通商铺不同,实用面积较小,商业价值较低,但其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如实告知盖某,也未提供其他说明,导致盖某误以为该商铺的结构与普通商铺结构相同。
事情发展到现在,盖某早已准备好一切的从商的资料、货品,如今却被告知无法使用,那之前的所有付出都化为泡沫。对此,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认为,如果盖某和房地产公司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以文字或者平面图的方式明确标示该房屋存在夹层,作为购买方,盖某享有知悉房屋的详细结构的权利,作为出售方,房地产公司有义务向盖某告知有关房屋的真实信息。则盖某可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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