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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前夫债务是否该还?断了的情断不了的纠缠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28日
夫妻一旦结为一体,就自然形成有次序的家庭角色关系。夫妻双方各自只有自觉分享自己所有、帮助和成就对方需要的义务,没有要求对方按照自己期望满足自己需要和做对方行为判官的权力。
夫妻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就像天平一般,一旦一方出现倾斜,关系也会打破平衡,裂痕、矛盾随之而来。接踵而来的争吵,夫妻关系只会每况愈下。良好的夫妻关系应该着重于双方的感情维系,家族利益和延续则较为次要。但现实生活中,离开了钱根本无法生存。
金某和包某原本是夫妻,感情破裂后双方和平分手,以离婚收场。原本平静的分开,在共同财产和其他事项上都协商好了。本来以为从此为陌路,不会再有牵扯了。没想到却因为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再次绑在一起。
离婚前的两个月,金某因为家庭生活需要向朋友姚某两次分别借20000元和10000元,并当场出具了借条给姚某。事后,金某未及时归还借款。多次催款未果后,姚某将金氏夫妇告上法庭。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官司,包某很讶异,毕竟她已经和金某离婚了,这些钱也是金某一个人借的,照理说,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对于包某的疑惑,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称,这个债务是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最后,法院判决金某和包某于判决生效日始十日内归还姚某借款计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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