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无法胜任工作?男子被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0月28日
一觉醒来收拾整齐去上班,突然被告知你被解雇了。顿时出现一张黑人问号脸,什么?我被解雇了?可我没做什么违反合同的事,怎么会这样。这种问题每天都会有人问,但公司的理由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你不能胜任工作,你违反了纪律,面对这些莫须有的罪名,这锅该不该背。
陈某在前年1118日入职,在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双方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工资、交通补贴构成。其中浮动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的25%,根据当月的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现在,公司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因竟然是李某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如果是真实存在的李某能坦荡的接受,毕竟是自己的问题,但李某自认兢兢业业,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能按要求完成,不能说做到100分,但起码中上的质量。对于解雇一事,公司未就其主张提供任何的举证,这让李某无法信服。
有许多人面对调岗、离职,在简单的争取后就放弃了,默默的接受公司的安排,却不思考问题的所在,直到权益被抽干才觉醒过来,怎么就不会反抗呢?怎么就不会用正当途径维护权益呢?
看多了此类事件的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认为,如果被无故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未一次性付清工资的话,可要求公司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索要相应的赔偿金。
未经作者允许,严禁转载。如若转载,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