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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黑心!发生工伤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陈裕琪 律师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两年前,伍某开始在物流公司从事机修工作,并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签完后,公司并没有给伍某劳动合同文本。那时也没有想那么多,伍某觉得签了就行了,自己要不要劳动合同书并无大碍。
加上伍某当时对合同里的条款也没有多加留意,所以引发了后续一系列的不公平之事。半年前,伍某在工作中受伤。受伤后,伍某即在市中心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并行左股骨粗隆间骨折闭合复位髓内钉内固定术,不久后出院。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伍某为因工受伤,于是他向公司索要赔偿。但公司不但对伍某的治疗及生活概不负责,还在伍某在家治疗休养期间,在伍某不知情且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提前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深受伤痛折磨的伍某还未在事故中缓过神来,公司这种落井下石、毫无人道的做法,实在是太让伍某寒心。作为一名员工,伍某不能说任劳任怨,但工作任务都能按时完成,没出过什么差错,公司在伍某最艰难的时候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究竟把仁义、法律放在何处?
而后,经他人提醒,伍某才发现所签的劳动合同的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保障,只为他缴纳了工伤保险,而未缴纳其他基本社会保险,并且瞒报伍某的工资总额。
那时,伍某感觉自己上了一艘贼船,不仅身体受伤,心灵还屡次遭受刺激,付出的劳动换来的却是“人财两空”,不管怎样都是公司的不对,无论如何伍某都要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
对此,广东正大元陈裕琪律师认为,伍某因工伤遭辞退的情况很多。伍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于伍某还在休养期间,如果不方便收集证据可委托律师处理。胜诉的话,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鉴定费、律师费等,不出任何劳力、物力就可以争取权益,这样的事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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