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遗嘱人书写时应字迹清晰,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在书写自书遗嘱时应当尽量言简意赅、言辞准确,表述清楚遗嘱人身份、遗嘱时间地点、遗产房屋坐落权属、分配方案等关键要素。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不过 建议不要在遗嘱关键内容处涂改删减,如有,建议在涂改和删减处注明时间并签名。实践中,除了因不规范会影响遗嘱效力外,自书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往往成为继承中的争议焦点,因此,书写自书遗嘱后拿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也是增强自书遗嘱法律效力的一个办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