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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微信合同的法律规制问题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09日
      随着微信广泛使用,在智能手机移动网络交易过程中,微信合同纠纷中的许多问题凸显出来,因此必须通过相关法律措施对微信合同进行规制。
  1.完善有关微信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实施。微信合同作为电子合同中的一种,但微信合同纠纷由于其特殊性,明确针对微信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是空白,现行立法中尚没有具体界定电子证据的类别,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能否成为定案证据需要我国法律去界定、解释。但是微信合同中的证据由于基于智能手机平台的特殊性,具有即时性、随意性、无契约性等特点,在取证方面留下了很大的难题,证据的提交中也有一定困难,消费者通过微信进行的无契约合同难拿出证据来维护其权利。目前微信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给立法司法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我国应当完善多元化的合同违约及纠纷解决机制,细化法律处理、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增强现行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操作性,使这些机制和手段协调良性互动功能互补为微信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2.加强对微信平台的监管。微信用户的日益增多,随之带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加强对微信平台的监管。首先必须加强微信平台技术支持层面的改进,强化移动网络平台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建立微信违法违规问责机制,对散布传播智能手机恶意软件、信息垃圾,穿透安全防御盗取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其次加强对微信广告发布者的监管,严格持行微信广告发布者的条件,增强发布公司或商家的法律和社会道德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手机相关支付平台的监管,提醒微信用户,在微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存在钱财或其他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或行为时,应当予以确认后支付。可以建立部门间微信商务监管协调配合机制,督促移动网络经营主体切实履行责任,守法经营,加强自律,维护微信商务市场秩序,做到不同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和系统互通互联,及时发现并处理移动网络违法行为,为微信的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