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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急用钱网借高利贷 被催债骚扰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2018年2月,浙江临海姑娘小慧因为急着用钱在某网络借贷平台申请了3000元借款。经过平台的各项手续,小慧实际拿到手只有2250元。借款才短短一周,对方就来电催讨。在对方要求下,小慧陆陆续续归还了本金3000元以及1800元的续期费。借款方却称还款逾期,要求再交3000元。对这一无理要求,小慧没理会。
然而没过多久,可怕的事便接踵而来。先是有运尸车上门骚扰,紧接着有人送来两个花圈摆在家门口,并扬言要把小慧的头像合成淫秽图片贴满全村。小慧的亲戚朋友们也被“呼死你”软件电话骚扰……
在这一网络借贷平台背后,是一伙“套路贷”犯罪团伙。他们为了追债,不择手段,气焰嚣张。不少人被他们逼得精神崩溃、妻离子散。从2016年2月至2018年4月,涉案受害人累计达4000多人次。
2018年12月28日上午,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任志伟、李宁等29人“套路贷”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任志伟、李宁合伙成立浙江千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网络小额高利贷款。后两被告人为方便非法讨债,成立了义乌市浙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纠集被告人申磊磊、李建军等20余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系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实施辱骂、恐吓、“呼死你”软件滋扰、叫外卖、家政、白事服务上门滋扰、发送P图等行为,多次进行暴力催收获得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任志伟、李宁纠集他人为谋取高利贷非法利益,组织、纠集人员多次采用滋扰、纠缠、恐吓等手段进行高利贷逼债,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属于恐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临海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任志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李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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