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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侵权责任的分类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08日

侵权行为发生之后也必然会导致侵权责任的发生,而侵权责任也并不是单一的责任,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责任,而根据不同的责任,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赔偿义务也有所不同。就像医疗损害和普通的侵权责任就存在着显著区别;哪些责任是连带责任、哪些责任又是按份责任呢?只有弄懂了这些,才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损害和物件损害都是过错责任,在进行阐述之前,我们必须弄懂什么是过错责任。过错责任相对应的是过错推定,它们是根据法庭上的举证责任来划分的责任,就过错责任而言,原告需要证明被告有过错。医疗损害中,医院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为医疗损害的专业性往往较强,如果由被侵权人自己举证往往存在着举证困难与举证不能的情况,于是法律规定先行推定医院有过错,只有医院自己证明了没有过错才能免责,这样可以平衡双方的举证责任,否则被侵权人往往可能得不到赔偿;而物件损害的举证责任也是一样,例如阳台上的搁置物或者悬挂物致人损害,需要先行推定有过错,由对方当事人证明无过错才能免责。也就由此可以延申,如果整栋楼居民都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那么都需要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包括多数当事人在侵权时有着意思联络、一方当事人在侵权时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当事人侵权时有人帮助、虽然没有意思联络但是任意一个当事人的侵权行为都可能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以及共同危害行为。在这其中,共同的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任一侵害人进行损害赔偿,也可以选择二者一起,而共同侵害人内部的求偿关系则在此不论。
侵权责任的分类涉及到责任承担的问题,值得弄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