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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什么是无主物的先占呢?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0日

无主物的先占其实和遗失物的拾得非常相似,就比如甲发现一台电脑放在路边,然后甲将其捡了起来,带回了家中,对于甲的行为到底是无主物的先占呢?还是遗失物的拾得呢?其实这就需要好好的比较二者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中的条件对上了才能更好的判断。
无主物先占的构成要件内容如下:①对象必须为动产,那为什么不动产不适用先占呢?这是因为不动产特殊性是不能移动的,经常时候都是推定为有所有人,这种时候,第三人先占往往会意思不纯,推定为恶意;②该这个动产也必须是无主的动产,因为无主物先占的法效果是所有权的取得,如果这个动产是有所有人的,那么这个先占是侵犯了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不能达到获得所有权的效果;③先占人必须要有所有的意思,这也是根据先占的法律后果所得出的结论,在取得所有权的情况下,是要求先占人有所有这个物的意思,以此来取得这个物的所有权;④必须没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是在这个物上有他人的先占权,还是上面这个例子:甲刚拿走这个电脑之后,乙就叫住了甲,说这是暂放在这儿,但是乙得到这个电脑是基于先占,这时候后面的先占权并不能对抗前面的先占权,也就是电脑仍然归于乙,乙是所有人。
上面已经谈到了,先占的法律后果是先占人取得这个物的所有权,只要这个先占的事实行为附和构成要件,便能够当然的导致法律效果的发生,即取得所有权。
什么是无主物的先占呢?大致内容就是如上了,可以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中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