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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法律所承认的物权有哪些呢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既然了解了物权法定的内涵与概念,我们是会接着想,法律所承认规定的物权到底有哪些呢?
1. 物的所有权与物的定限物权
对定限物权的界定采用的是排除法,即所有权之外的物权都是定限物权,例如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等。其实,定限物权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物进行支配的物权。例如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在没有取得所有权情况下,在一定时限内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
2. 物的主物权和物的从物权
主物权和从物权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能够独立存在,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并且不需要从属于其他的权利;而从物权是指不能够独立存在并且需要跟随其他权利的存在而存在。但是,这里所说的“他权利”并不一定是指物权,例如担保物权中,主权利是一个债权,而担保物权作为从物权从属于这个债权。
3. 物的意定物权和物的法定物权
可能看到法定物权我们会想物权法定,但是这两个的含义完全不同,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的区别在于物权的发生是否需要当事人的意思,法定物权的发生是不管当事人之间的意愿是怎样的。
4. 物的登记物权和物的不登记物权
物权的变动是否需要进行登记来进行划分的,例如房产所有权的变动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只有进行了登记,关于房产所有权的物权变动才是有效。
法律所承认的物权大致就是以上,我们在创设权利的时候是一定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