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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述
作者:杜红涛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宅基地使用权存在的也主要是在农村地区,但是在城市中也会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了解也是存在很大的必要的。那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是什么呢?首先可以根据名称来判断出来的,这是一个使用权,使用的是这个土地,而权利内容就是在这个土地上建造住宅,所以权利内容就是住宅建设;而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取得是不以登记为要件的,更多的也是一种意思主义,仅仅需要一个意思表示就能够发生物权的变动,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也是无偿取得的,并不需要向国家支付一定的费用。

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相比,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是无期的,可以在其上建立房屋并且一直拥有房屋,但是在农村中是很可能存在一个权利人在建造好房屋后卖给了城市户口的人,然后再次去别的地方建造房屋再次转卖,以此赚钱。这样是被法律所明文禁止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是以户为单位的,只要是建造了房屋或者是将这个房屋出卖、出租了都是不能够再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国家这样的法律规定也是为了防止农村土地的不断流失影响到国家发展,保持土地的比例适当均衡。

而在农村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存在——小产权房,即农村村民或者直接村委会开发房产向城市居民出售,此时就形成了小产权房,在实务中小产权房往往会涉及到很多纠纷,处理起来也较为复杂,整个小产权房的根源就是无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