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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2)
作者:柴建民 律师  时间:2012年03月13日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2) ()ХХ字第ХХ号 

  根据ХХ省ХХ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或ХХ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兹证明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ХХ)至ХХ年Х月Х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