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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教你如何退房
作者:代雨庭 律师  时间:2010年07月27日
银行信贷收紧,首付提高或者放贷困难。此时,是不是就能顺利退房,并能如数拿回自己的定金或者首付款呢?笔者梳理出在新政的新形势下,退房过程中的细节和依据,教你如何全身而“退”。   法律篇 因降价退房责在消费者
  因为无法解决首付和房价下降成为当下退房的两大主流原因。在房贷政策改变的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通知消费者提高购房资金,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向银行申报。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买卖合同时,已经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做了约定,如果是因为消费者个人征信等原因不能够获批贷款,消费者要选择一次性付款,否则视为消费者违约。在60天以内,违约金为应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三,如果超过期限,违约金则上升为应付房款的5%。如果因为降价向开发商提出退房,法律是认定消费者单方面的原因,开发商不同意退款,定金是无法拿回的。
  实施篇 合同已备案退房耗时耗力
  退房大军以不同阶段来区分办理的难易程度。
  最简单的是只交付了定金,还未签购房合同,可以直接找到开发商协商。销售部门通常不接受退房,尤其是以降价为理由。但4月中旬以来,房贷新政变幻无常,也有开发商表示由于银行不放贷等情况之下,有商量的余地。同时退款由财务部门管理,与其同销售员死缠,不如跟财务部门套近乎。
  复杂一些的情况是,消费者签订了购房合同,这表示同时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了网签,退房就必须要出示由开发商盖章的终止合同审批表,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如果合同已经在网上备案,那么你即将进入最耗时耗力、耗费资金的退房过程,首先你要委托律师起草终止合同协议书,到公证处公证,同时提供开发商盖章的终止合同审批表,一起拿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方可生效。合同备案前交付的契税和维修基金可以退回,但需要一定的时限办理。
  资金篇 因房价跌而退定金难拿回
  目前退房消费者是否一定不能拿回定金,要看与开发商协商的情况。据调查,因为房价下跌退房的,还没有成功拿回定金的案例。但因为贷款、无法提供社保或完税一年以上证明的原因,有消费者成功取回定金,无需支付违约金。
  如果合同已备案,在办理退房过程中若请律师代办,可能会收取一定费用。
  二手房篇 未办理过户仍要追究违约
  二手房的退房也是分两个阶段区别对待,如果还未办理过户,只需要解除购房合同,双方返还财产。但是这其中会追究违约责任,目前在中介的购房合同中,违约会要求赔偿定金或者追究购房款15%~20%的违约金。
  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么要退房等于再次交易,也就是说必须再进行一次房产买卖,这其中又要收取一次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由于二手交易部分优惠从2010年起取消,营业税房产证超过5年才不用收取,所以仅再次收取的税费,就要数万元。
  新房篇 “被违约”开发商只肯退诚意金
  对于目前一些因为恐慌房价下调而提出退房的消费者,笔者询问多家城区开发商,均表示不会接纳。“如果跌了就要退差价,那是不是涨了我要向你要差价呢?”一家楼盘负责人认为即使在2008年时,楼价高台跳水退房成功的案例也寥寥无几。
  目前开发商认为,因为政策而“被违约”的消费者,如果是诚意金,就会退还;如果已经是定金,就不会退还。《合同法》中有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说法,按此规定,因政策变动导致的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