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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雷XX盗掘古墓葬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作者:郭永军 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刑事辩护案例为王。
犯罪嫌疑人XX,因2023.07.17开封市开封县XX等人盗掘古墓葬一案,被开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开封县公安局向检察机关进行报捕。
应其家属委托依法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依法了解案情并且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后,对本案有了一个初步明确的辩护思路。本律师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XX没有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平时表现良好,其涉嫌罪名为非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部分事实不清,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刑诉法第六十七条为依据,及时提出不予批捕及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经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多次沟通,最终办案单位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决定取保候审。
附:
开封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
开公(刑)取保字【2023855
犯罪嫌疑人雷XX性别男,出生日期1978XXXX日,住址河南省开封市XXXX路中段XX号。
我局正在侦查2023.07.17”开封市开封县苏XX等人盗掘古墓葬案,因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30820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保证金(大写)贰万元。
开封县公安局印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备注:
刑事辩护,案例为王!
本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所发布的所有成功案例均是郭律师亲办案件,有办案机关名称、涉嫌罪名及罪名、案号、经办人员、具体日期和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条款,对其真实性负责,杜绝虚假案例,敬请律师同仁及相关人员予以核查、监督、研讨、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