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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浅议劳动纠纷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23日
浅议劳动纠纷
  摘要: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员工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双方当事人都学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利益,劳动纠纷案件的数量与处理难度屡增不减。   关键词:劳动纠纷;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立法   对于劳动纠纷的频发,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方面是劳动者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但又无法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这是劳动纠纷发生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另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过分片面地追逐利润,忽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综合两方面来看,劳资双方的社会地位不同,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同时劳资双方在企业中的地位也不同,资方在企业中处于主导地位,虽然一些企业建立了党支部、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甚小。加之,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劳动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劳动合同的普遍推广使劳动关系的日趋复杂化、多样化。   能否正确合理的解决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能否安定和谐,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也有十分重大的影响,根据目前劳资纠纷日趋复杂化、多样化,针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通过教育宣传的手段,增强劳资双方法律意识。通过大力宣传教育,来促使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并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注明工资数额以及如何计算工资,从而避免劳资纠纷的发生。从企业经营者的角度来说,用人单位应该自觉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给予劳动报酬;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劳动者通过与企业签订合同来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积极履行自己的工作义务。   二、 建立劳资纠纷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既然劳动者不论在社会地位还是企业中都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帮助劳动者。建立劳资纠纷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有利于劳动者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合理且合法,避免了因为劳动者求助无门而发生的一些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恶性事件。   三、 完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如欠薪保障制度。对于因拖欠职工工资产生劳资纠纷频繁的中小型企业设立专门的欠薪保障制度。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办法,要求企业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缴纳欠薪保障金,缴费比例标准应与过去和现在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指标挂钩。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薪水时,可以通过欠薪保障制度来补偿劳动者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 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既有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又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劳动纠纷的经常性主体之一,应将其作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相关部门应督促用工单位将合同文本送至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对于合同中出现的漏洞与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告知劳资双方当事人,促使劳动合同规范化、合法化。   五、 完善劳动纠纷仲裁制度,促使劳资纠纷处理制度化、高效化。针对我国劳资纠纷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如何快速高效的解决劳动纠纷显的尤为重要,完善劳动纠纷仲裁制度有助于劳动者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纠纷仲裁制度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劳动纠纷的解决要将制度落实到实处,与此同时注重方法,争取高效快捷。(2)扩大劳动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3)对于劳动争议的仲裁行为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及时发现并处理仲裁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六、 加快《劳动法》的立法工作,使劳动纠纷的解决有法可依。劳动纠纷中不当解雇与就业歧视两种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在从事《劳动法》立法工作时,应当以这两种现象的司法救济为主要内容,根据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劳动纠纷案例,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法,对于一些特殊性的劳动争议,还应制定专门性法规予以适用,做到劳动纠纷的解决有法可依。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