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司机肇事逃逸 保险公司商业险未必免赔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的规定,司机肇事逃逸,如果保险公司未对逃逸不赔作出合理的提示,则不免除赔偿义务。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