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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家暴,是家事私事吗?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22年01月05日

你被家暴,是否整天战战兢兢,是否整日以泪洗面,被PUA深陷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不敢将事情说出去,不敢离婚,不敢报警。作为律师,我告诉大家,千万不要怕,这些你认为的“家事”已经触犯了法律。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几起惩治家庭暴力的犯罪案件。这些事件都发生在家庭成员中,比如丈夫长期虐待妻子,导致妻子死亡。妻子对施暴的丈夫造成伤害,或者妻子、子女对加害者造成伤害,造成加害者受伤、死亡等,罪名与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有关。


那么惩治家庭暴力主要基于哪些考虑?
家庭暴力犯罪的发生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人权,而且也侵犯了和谐关系和社会和平。发生在家庭成员身上的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和指导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案件,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促进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次最高法院发布了6起典型的家庭暴力犯罪处罚案件。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更好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自从其出台并开始实施,迄今已经五年。通过典型案例梳理,选编,促进其实施。
2.发挥案例对检察办案的指引能力。在张某某的案件中,受害者因张某某的虐待而自杀;在虐待案件中,受害者的死亡不是虐待行为本身造成的,而是受害者的合理干预造成的,死亡仍然是被告造成的,都属于《刑法》第260条第2款规定的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