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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父母为子女结婚买的房算谁的?
作者:赵双剑 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现代社会,子女结婚父母买房似乎是大趋势,那么父母为子女买的房,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到底算谁的呢?
曾有这样一个案件,钱某和徐某结婚前,钱某的母亲为这对准新人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徐某的名下,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可是结婚四年后,双方提出了离婚。钱某认为这套房屋自己的父母出资且婚后共同还贷应该是双方共同财产,而徐某则认为房屋登记人为自己那么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钱某为了明确房子是双方共同所有,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确认这套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了结婚使子女和配偶能够共同生活进行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由当事人婚后进行还贷,应当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人会说:房是我的名,为什么不能是我个人所有呢?
 一、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前提是,子女即将和男/女朋友结婚,有了这个前提条件,父母才会愿意将出资。虽然所购房屋登记在其子女的配偶名下,但是父母的目的还是为了用于子女及其配偶婚后共同生活居住,所以即使最终登记于配偶名下,出资应当依然算是对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赠与。
二、房屋登记在配偶名下,如果配偶主张该房屋属于个人所有,需要证明该房屋是父母的单方赠与。如果单凭房屋登记即算房屋所有权显然违背了购买人的真实意愿。
四、法院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除了考虑购房时的真实意愿,还会考虑婚后还贷问题,本案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