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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从法律实务角度解读《民法典》人格权编
作者:赵虎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将被替代,不再保留。我国民法典的形式是具有独创性的七编制结构,其中的人格权编最为亮眼,单独成编是在科技时代下对人文主义的弘扬和对人格权的重视。本次立法对人格权的看重将会影响各行各业,尤其会影响法官、律师的实务法律工作。


一、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的规定有哪些亮点?
        这次《民法典》的编纂,人格权独立成编是亮点之一。不但如此,人格权编条文不少,对很多以前没有细化规定的人权权进行了规定。 
        肖像权,《民法通则》在规定上有一个前提,要求“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法院在裁判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律师在准备证据证明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时候,需要“盈利为目的”的证据。这次《民法典》对肖像权的规定,去掉了“以盈利为目的”,增加了“丑化、污损”的规定,是裁判经验的总结,也更符合侵犯肖像权的实质情况。 
        在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中,一般认为肖像就是人的面部,不包括其他部分。此次《民法典》在规定何为肖像权的时候,强调了“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没有局限在脸部。这个应该是一个突破。例如在乔丹商标案中,商标的图案是乔丹投篮的剪影,虽然没有体现脸部,但是大家一看就是乔丹。按照之前的规定,该商标没有侵犯乔丹的肖像权。《民法典》实施之后如何判断,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了。 
        关于姓名权,有几个条款很有意思。例如第1016条关于决定、变更姓名、名称及转让名称的规定。根据这个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以转让名称。以后,多了一种合同形式,那个公司不想要名字了,还可以转让。 
        另外,《民法典》第1017条规定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参照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规定。这也有新意。第一,网名受到保护。第二,艺名的所有权的问题一直有争议,例如小香玉、郭德纲的弟子等等。这一条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法律基础。 
        《民法典》关于姓名权还有一个有意思的规定,即1015条关于自然人姓氏的选取,即怎么给孩子取姓氏,或者给自己取姓氏。虽然以后案件不多,但是规则很有意思,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如果有约定的话,还是要根据约定进行判断。只要这个约定是有效的。

二、《民法典》第1010条关于性骚扰的规定有何新意? 
        首先,从《民法典》第1010条的规定来看,性骚扰的对象并没有局限在女性身上。也就是说,男性也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对象。 
        其次,这个规定列举了性骚扰的几种典型方式,但是又加了一个“等”字,说明除了言语、文字、图像、肢体等方式外,其他的方式也可能构成性骚扰。 
        不过,我依然认为性骚扰挺难认定的,“违背他人意愿”估计会是一个关键条件,需要提供关键证据证明这点。例如,有男性在酒桌上讲黄段子,如果女性没有表示反对,之后就不能主张受到了性骚扰。再如,在剧组中,如果一个演员对另外一个演员有搂抱行为,除非被搂抱的演员明确表示反对之后,依然有这种行为,否则也不好说明是性骚扰。这个范围不应扩大,动则性骚扰,大家就无所适从了。

三、《民法典》中名誉权与隐私权的规定有何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娱乐圈里有关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很多,主要在侮辱和诽谤这两个方面。这次有关名誉权的规定,没有超出这个范围。 
        新闻媒体报道一个人的丑闻肯定是侵犯名誉权的,但是为了公共利益的话,就算合理使用了。这是这次新增加的规定,是一个亮点。 
        隐私权的规定,也是一个亮点。我们知道,在2009年《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学术上有隐私权的概念,但是法律上没有隐私权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对隐私权进行了规定,但是也只有”隐私权“三个字而已。隐私权究竟是什么,内涵外延在哪里,这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联系到我们的业务问题,例如关于隐私问题的披露,在经纪合同常见,即隐私是什么,包括哪些,谁有权披露隐私,双方都同意披露才可以还是一方就能决定。 
        另外,关于艺人隐私权的范围和普通人隐私权的范围,依然是一个问题。那个著名的狗仔队,以偷拍明星隐私,发现明星恋情为己任。但是,一般不好认定侵犯明星的隐私权。即使这次《民法典》出台之后,估计明星也不好拿起这个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四、《民法典》人格权编中还有哪些内容与以往的法律规定不同,并且值得关注? 
        《民法典》第994条的规定很有价值,值得注意。第994条是关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之前发生过一些诉讼,例如《霍元甲》电影拍出来之后,被霍元甲的后人起诉到了法院。还有一些诉讼,也是某些历史名人的后人对影视作品不满意,认为与事实不符,侵犯先人的名誉,起诉到了法院。是不是后人都可以起诉到法院,这个有没有一个范围呢?这次进行了明确,根据规定,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有权起诉,以上的人也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起诉。因为我国法律对于“近亲属”有相关的规定,这样就限制了可以起诉的人的范围。 
        《民法典》的第996条规定了违约精神损失赔偿,这也是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在此之前,违约我们一般不会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只能根据合同的约定主张经济赔偿或者违约金。以后,我们能在合同中约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部分,也可以在因为违约侵犯了他人人格权的时候,除了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次《民法典》的人格权编内容很多,对以后我们的工作影响也很大,例如在准备合同的时候,在诉讼案件的时候,都会有变化。等民法典实施以后,有了一些具体的案例,更能体会到《民法典》中法律规定内容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