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力律师.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现为厦门自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厦门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长期在国家政府机关工作.并任职于辽宁省属外贸集团公司.在国有县团级进出口公司中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有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工程师职称. 2002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参与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商事.经济及刑事案件.并参与数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历和法律实战经验.尤为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侵权责任.及刑事辩护等案件.办案思路清晰.思维缜密敏锐.分析案件全面深刻.善于透过法律事实直击案件本质.办案风格扎实勤勉.尽职尽责.恪守诚信.在执业过程中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以良好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