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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自救
作者:张耀显 律师  时间:2016年12月29日
  丽丽和先生结婚十二年,生了儿子小华和女儿小美,本来是人人称羡的一个家庭,但自从五年前丈夫迷上了赌博和喝酒后,就常因细故殴打丽丽和孩子们,酒后更是变本加厉的打骂,也常常在半夜回家时,叫醒丽丽和孩子们,数落他们的不是,并叫他们罚站,不准他们睡觉,丽丽和孩子们长期以来生活在精神虐待的恐惧中,不胜疲惫。有一天傍晚,九岁的小美哭着对丽丽说,下午爸爸的朋友到家里来喝酒,有一位叔叔酒后对她上下其手,爸爸也知道这件事,但他说不能告诉别人,丽丽听了以后伤心欲绝,二话不说的就收拾行李,带着小华和小美回娘家,没想到丈夫也火速跑到丽丽娘家,大骂丽丽没把孩子教好,而且做出不要脸的事情,想要强行将母子带回,并扬言如果不从,将放火烧房子,看着一脸惊恐的双亲,饱受威胁的丽丽带着两个孩子能到何处寻求援助呢?  警察人员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时应采取下列方法保护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发生:  1. 于法院核发暂时保护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守护或采取其它保护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之安全措施。  2. 保护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护所或医疗处所。  3. 保护被害人至被害人或相对人之住居所,确保其安全占有住居所、汽、机车或其它个人生活上、职业上、或教育上必需品。  4. 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权利、救济途径及服务措施。  精神虐待是否属于家庭暴力行为,能否请求法院核发民事保护令?  1. 家庭暴力行为,不仅指身体暴力行为,也包括精神虐待行为。所谓「精神虐待」,系指使受害者在精神上及心理上备受困扰的虐待行为,例如当众或私下羞辱对方、隔离孤立对方、不准受害者与家人或朋友来往、指责对方不忠诚、威胁要离家而去、威胁要永远地带走孩子、控制对方的行动、干扰睡眠或饮食等等均属之。本案丈夫在半夜回家时,叫醒丽丽和孩子们,数落他们的不是,并叫他们罚站,不准他们睡觉,让丽丽和孩子们长期生活在恐惧中,不胜疲惫,实属精神虐待。  2. 精神虐待行为,虽然没有直接的攻击身体,但是这种以精神虐待为手段的虐待行为,会为被害人带来严重的精神上或心理上的伤害,其伤害性并不比身体虐待低。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据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规定声请法院核发第十五条第二项的暂时保护令及第十三条第二项的通常保护令。  洛阳律师分析,本案例中丽丽在经历家庭暴力的时候,可以寻找适当的安置场所,在没有娘家可回,也没有亲友可以叨扰,而自己又暂时还没有能力可以租房子的状况下,还有公家或民间团体的庇护中心,若有这样的需要,各家暴中心都可以洽询。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咨询洛阳律师。

律师资料

张耀显律师
电话:1367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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