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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配偶的哪些财产有你的份?
作者:张耀显 律师  时间:2017年02月11日
近日,富豪天价“离婚榜”上又多了一个记录。对不少富豪及其公司来说,离婚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公司大权旁落,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今天洛阳律师就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这个点切入,来分析离婚为何会对不少富豪造成重创?在分析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要先明白一个概念,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范围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具体的应包括: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下面洛阳律师为你一一说明。不动产权证上只写个人名字也不表示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对于普通人来说,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主要的部分。房产的归属会因出资人及婚前、婚后购买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婚前个人全资购买的房产归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不管不动产权证上署谁的名字,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按揭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首付部分会被认为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的股票及增值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举个例子,A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结婚3年后发现自己婚前买的股票大涨,那么这部分股票增值的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A的个人财产。之后A对买入的股票后进行了积极的管理操作,并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而导致股票大涨,其股票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也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个人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界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前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举个例子,A结婚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后来A与B结婚,夫妻关系存续期内,A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界定资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基本的依据之一是看这些财产的获得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例如送彩礼、礼金等行为发生在结婚前,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如果一方产生债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也会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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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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