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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的认定
作者:朱明胜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19日

在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确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的依据是产品是否具有相同或相近似的用途,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以作为认定用途的参考因素。外观设计不能脱离其产品而单独存在,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并非产品本身,也并非脱离外观设计专利限定的产品类别抽象出来的设计方案。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产品的种类以及外观设计均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如果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形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被诉侵权产品采用了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则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确定产品相同或近似的依据是产品是否具有相同或相近似的用途,而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是认定用途的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