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浅析 政协一号提案 城乡社保一体化
作者:朱明胜 律师 时间:2011年03月03日
浅析 政协一号提案 城乡社保一体化
昨日 (3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获悉,今年政协“一号提案”已敲定,农工党中央《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最终夺魁。
案号0001的“一号提案”锁定民生,其背后关注的“民生问题中的社会经济转型”亦是今年两会的最热话题之一。把民生作为整个十二五“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就是说,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就是我们对今后五年的最主要的考虑”。 “一号提案”锁定民生与十二五“规划”着力点不谋而合,以房价、医疗、教育、交通等问题长期困扰中国广大基层群体的生活。
“一号提案”建议:
一、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新农保制度运行的突出问题。
二、完善适应城乡社保一体化发展要求的基层社保机构。要尽快建立起区农保经办机构——乡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村级新农保协管(代办)员的管理构架。
三、建立纵向分权、相互制约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透明度。
四、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长期以来尽管我国城乡社会保障获得了长足进步,但我国城乡社保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仍然十分突出。其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以身份为标准的社保体系继续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居民社保待遇差距较大,乡村地区社保覆盖率不高,城乡社保存在很多“制度空白”。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资金缺乏刚性约束、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没有相关办法等。
二:社保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包括乡、镇、街、村无新农保专职人员等。
三:社保基金监管不够规范。农工党中央认为,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不够公开透明,而财政、监察、审计等外部监察不够有力。
社保问题的解决将多方面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缓解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保政策的普及极大增加了依法治国的推广力度,从根本上解除老无所依的后顾之忧,一定程度上剔除养儿防老的千年传统思想,助推我国人口政策的执行和效力。对农村人口的消费观念将有极大改观,婚姻继承纠纷在人际当中便不再是那么尖锐。仓廪实而知礼节,对广大农村尤其是部分偏远地区会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缓解广大基层地区的治安压力,社会环境进一步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