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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广告牌从天而降砸伤路人,责任由谁承担
作者:朱明胜 律师  时间:2011年10月14日

广告牌从天而降砸伤路人,责任由谁承担?
旁白:一日风刮得特别大,刘老太去学校接孙女放学,走在路上却被从天而降的巨幅广告牌砸伤入院。刘老太的儿子气不过,找到了广告牌上的产品厂家要求赔偿。
小刘:我母亲去接我女儿放学,却被你们的广告牌砸伤,到现在都还没有出院呢,你说这事儿怎么办吧?
产品厂家:这位先生,您先别激动,我很同情您母亲的遭遇,不过这件事情追根究底跟我们公司其实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我们公司花费巨资投入广告,但是却并没有参与到实际的操作,我们只是全权委托给了这家广告公司。至于砸伤您母亲的那个广告牌究竟是天气原因还是安装的质量问题我们完全不知情。所以我建议你最好去找一下这家公司问问情况。
旁白:无奈之下,小刘又找到广告公司要求赔偿,可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却说:
我想,你又找错人了,我们只是一家广告公司,接受大客户的委托为他们投放广告。砸伤你母亲的广告牌并不属于我们公司,那是属于跟我们公司一直有合作业务的另一家户外广告公司。我们只是按照大客户的要求为他们设计了广告内容,再跟这家户外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由他们负责投放。我们并没有参与户外广告牌的安装投放,也不是那个户外广告牌的所有者,所以你母亲受伤的事情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旁白:再次被拒绝后,小刘只得找到户外广告牌的所有者要求赔偿。
小刘:你们公司的户外广告牌把我母亲给砸伤了,你们必须得给我个交代。
广告牌所有者:那天风那么大,好多户外广告牌都被刮飞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广告牌架的那么高,又那么大,就算固定的再好也架不住大风狂吹啊,这应该属于天灾人祸,我们也无能为能够为力。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公司现在账上一毛钱都没有,你要是想要钱最好去找投放广告的那家公司,在我这里纯是浪费时间!
旁白:小刘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却始终没有获得赔偿,请问小刘母亲的伤究竟应该由谁赔偿?
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张红圈律师认为:刘老太太可以要求产品厂家、广告公司、广告牌所有者一家赔偿或者三家赔偿。
张红圈律师说,产品厂家、广告公司、广告牌所有者三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等设施致损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刘老太太可以要求产品厂家、广告公司、广告牌所有者一家赔偿或者三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