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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购房合同能撤销吗?
作者:张茜 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08日
误买了凶宅,购房合同能否撤销?
 
20123月,马某与金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一份,约定金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转让给马某,并对房屋价款、支付方式、税费承担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马某按约支付了房款,取得了产证。此后,马某得知,该房屋内曾发生过一起重大凶杀事件,马某认为,金某自始至终都没有向他告知过房屋内发生凶杀事件的情况,属于故意隐瞒事实,构成欺诈,马某基于此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与金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金某归还已付的购房款。
本案中存在三个问题:
1、金某是否有义务向马某告知房屋内发生过凶杀事件?
2、未告知是否构成欺诈?
3、合同是否能够撤销?
我们认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房屋被认定为“凶宅”,受民俗文化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凶宅”不吉利而不愿意购买。该类信息对于房屋买卖交易而言显然属于重大信息,对于是否购买房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故卖房人有信息披露义务,向买房人告知这一情况。如果刻意隐瞒此类信息,即剥夺了买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也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悖,构成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者在购房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效避免凶宅:首先,在买房时可以向周围的邻居打听,多了解一些房屋的信息。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相关的披露条款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如不慎购得凶宅,可以和卖家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