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律师.法学本科.曾历任过法庭书记员.审判员.法庭负责人.后改行从事公安工作.历任过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潞江派出所所长.板桥派出所所长.刑侦股长.在公安机关长期从事刑事侦察.政治侦察.经济侦察.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专业工作.熟悉公安各专业办案程序.其中刑事案件一直是自己研究的重点.长期以来.以坚强的毅力学习法律各专业学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荣获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资格职业证书.为了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追求公平与正义.使自己的法律知识得到全面运用.本人申请从公安机关提前退休.告别我的人民警察生涯.从事专职律师执业工作.
个人......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