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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夕阳渐垂,这个时代该给老人的尊重与温柔(三)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三、 被害性视角下的案件分析
(一) 案件综述
   以高尚民强奸案来看,根据被害人陈述,“2017年9月27日晚上10时50分许……听见有人敲堂屋门,以为是儿子来了,打开门后,有个人把我推到堂屋西间的床沿处,把我的裤子和内裤脱下来,强行和我发生了性行为……我害怕就从堂屋跑出去,跑到儿子家之后,将此事告诉了儿子,后我儿子就报警了。”

   张莹强奸、强制猥亵、侮辱案中,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莹多次经过宜兴市万石镇后洪村新组6号何某家时,发现何某一人居住,且周围邻居较少。2018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张莹见何某(女,1927年9月出生)家大门敞开便进入屋内,乘其不备,故意向何某显露自己的生殖器,后因何某喊叫,被告人张莹害怕被人发现而逃离。2018年6月24日中午,被告人张莹至何某家中,因何某反抗、呼救,被告人张莹害怕被人发现而逃离。在反抗过程中,何某倒地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以上两个案件都表明了被害人是独自生活,犯罪人利用这类被害性进行了强奸猥亵的行为。

   万仁堂、赵汝俭强奸案中,根据被告人万仁堂都供述,赵某某妻子有六十多岁,脑子有毛病,是个傻子就与赵某某妻子发生了性关系,发生完性关系后,给了她十元钱就可以了,和她发生大约七八次性关系之后被抓。

   上诉三个案件并结合“张德华强奸案”“赵振强强奸案”“ 牛保成强奸”“ 朱某犯强奸罪”“吴成风强奸案”“王苏伯强奸案”“施伟行强奸案”“王明中强奸案”“曾振三故意伤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抢劫案”共十二个案例,笔者分析得出了被性侵老年被害人的特征:

● 被害人丧偶一个人居住,独自出行
● 部分为存在智力缺陷,精神发育迟滞患者
● 加害人与被害人生活在同一处(非婚姻关系,为借住、邻居等关系),与罪犯同居也是一个因素,犯罪者可能是正式照顾者和其他人。
● 没有强烈性求救的被害人反复被害

结合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及国外案例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 被害时间:性犯罪注重寻求隐蔽的时空环境,被害时间多为夜晚
● 联系:加害人与被害人多为熟悉之人
● 犯罪地点:多发生在农村,养老院
● 被害手段:简单暴力、威胁、恐吓手段居多,也存在欺骗利诱
● 犯罪互动:被害人首次被害,不采取告诉家人报警等措施,加害人极易反复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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