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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夕阳渐垂,这个时代该给老人的尊重与温柔(七)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四、 多维度被害预防

   “轻视被害人预防的可能性,特别是忽视他,这标志着同犯罪的斗争只做了一半的工作。”[15]仅仅分析被害人的被害性是不够的,仅仅在事后对犯罪人进行惩罚也是不够的,还需要从被害预防入手,被害预防是在消除被害人的被害诱因,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其遭受犯罪侵害。

   被害预防与犯罪预防的区别,笔者在此不再赘述。值得一提的是被害预防并不单是被害人自己所做的预防也应当结合社会(包括单位、学校)以及家庭进行预防。所以笔者在此根据被害预防的主体从宏观到微观划分为社会、群体、个人三方面,而个人又根据被害的阶段进一步细化,从而针对前文所论述的被害性,提出晚年妇女性侵被害预防的建议。

(一) 社会层面的预防
   从一般预防的角度而言,加大宣传,通过新闻媒介(利用短视频传播)信息传播快捷的优点,进行普法宣传。进行普法宣传对于犯罪预防和被害预防都具有重大意义,介绍这类犯罪发生的原因首先是消除被害人自身自我否定的耻辱感,被性侵并非是被害人的全然过错,而是加害人未尊重对方作为人所具有的人格尊严,晚年妇女被性侵后的身体不适一方面是犯罪后果,另一方面,她们心理的自我否定导致她们不愿意寻求外界帮助。

   其次,需要说明犯罪产生的原因以及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可能选择的时间、地点和可能采取的手段,讲清最容易参与到犯罪中去的犯罪人或被害人的典型类型以及人的哪些行为表现和个性品质最容易招致犯罪侵害。[16]宣传性侵犯罪中半推半就不确定的状态更容易导致性侵以及夜晚关好门窗以防犯罪人扒门、窗而入,夜晚独自一人尽量避免外出,与儿女亲戚好友多交流,避免自我情况长期不被人所知。

   应健全社会服务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例如村干部对于空巢老人加大关心,将预防性侵的思想宣传到家家户户;社会、国家出资对于老年人进行定期心理咨询或免费给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从而密切关注其心理状况。

   最后有望于法律对这部分犯罪加大严惩手段,积极开展性犯罪数据库的建立,对于老年服务场所(养老院等)应严禁性侵人员从事此类行业,加大对养老院从业人员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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