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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我国法与美国法上隐私权的差异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我国法与美国法上隐私权的差异

        隐私权发源于美国,经历一百多年的发展,形成侵权法上的隐私权、宪法上的隐私权及特别法律的保障机制,并因应社会经济的需要不断发展演变。我国的隐私权不同于美国法上的隐私权。首先,我国的隐私权并非宪法上的权利,而被看作是一种民事权利。其次,我国对于人格权一直采用具体列举的立法体例,隐私权是和其他具体人格权并列的一类民事权利,保护的只是隐私这一具体人格利益。而美国法上的隐私权概念的开放性几乎可以将所有的人格利益纳入其中,实际上承担了一般人格权的功能。借鉴美国法通过信息隐私权保护个人信息的观点不符合我国既有人格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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