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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购买预售房屋如何防范风险呢?
作者:许正文 律师  时间:2013年05月15日
购买预售房屋如何防范风险呢?
按:预售商品房从签约、付款到交付使用需要较长的时间,购房人在这段时间内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房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配套设施是否完善等等。然而,风险是能防范的,购房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预防、化解预售风险。
一、全面考察房地产开发商的信誉。
购房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注册规模、登记情况、财务情况、企业形象、知名度与信誉度等等。了解过去的业绩,以前所开发的房屋质量,售后服务、物业管理状况以及有无诉讼纠纷等。
二、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出示所售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对该证真实性有疑问,还可以向发证机关查询,也可以直接登录房99务网查询。只有具备了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所售楼盘才是真实合法的。
三、保留证据材料。
在认购过程中,经常可以看到如“购买此了楼盘,可赠送面积8平方米的阳台!”、“小区绿化率达35%!”等等的宣传资料。这样的宣传广告,常常让购房者怦然心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及口头承诺等,有些属于要约;如到时不能兑现,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购买预售房屋的购房者应该做好证据收集和保存工作。如保留开发商相应宣传广告资料,对开发商或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进行录音等。一旦出现纠纷,这些都将是购房者的有力证据,使自己一方处于主动地位。
四、需注意签订好补充协议。
很多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示范文本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后面都附有一定的补充条款,如要求购房者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好按揭贷款,逾期将承担违约责任等。这样的条款看起来很合理,其实影响买房人办理贷款的因素很多,如果开发商故意将时间期限约定得很短,缺乏经验的买房人就有可能吃哑巴亏。为减少不必要的交易风险,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时,还要特别留心其中的内容,提防开发商单方面增加对自己有利的约定,推卸责任或设置陷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