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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行政指导带有共性的几个问题(四)
作者:姚雷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4.缺乏明确的责任归属。由于行政指导行为不具有强制力,而且一部分指导行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相对人是否接受和配合该项行政指导措施也听凭自愿,加之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因此,一旦出现失误和造成损害,往往难以明确责任和及时纠正,不利于进行相应的救济。正因为如此,某些责任不甚明确的行政指导行为或其保障措施,甚至被人们视为行政机关规避法律监督、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表现,这也是行政指导行为目前仍受到某些激烈批评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某些行政机关出于指导行为法律责任归属方面的过多考虑,在具有关于可依职权发动方式来实施行政指导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却不愿主动实施行政指导行为,这种现象也比较普遍。(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