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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找回消失的老赖,拿回属于自己的借款
作者:姚雷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目前社会上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比比皆是,同时“老赖们”也如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有些老赖甚至卷款跑路,拿着债权人的血汗钱消失无影,但是即使无影无踪,我们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要求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那么涉及个人债务的纠纷究竟该

怎么起诉呢?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债务人失踪了应当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公告送达,如果再超过了六个月还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话就可以判定债务人失踪,失踪之后那么自己的债务可以由债务人的继承人继续偿还。最后提醒涉及到自身钱袋子的借款行为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即使借款人失踪您也可以通过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至于使得维权局面过于被动!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