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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杨某某欠李某借款纠纷一案
作者:张鹏飞 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案件概述:
被告杨某某与原告李某是同学且一直很好。20143月,杨某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杨某某在收到借款后未出具借条但承诺一年内还款。一年后,李某多次要求杨某某还钱,杨某某先佯装不知,后又以多种借口拖延不还,最后干脆否认有借款事实。为追回借款,李某在律师指导下收集借款相关证据后,于20156月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杨某某返还借款3万元。
律师观点:
被告杨某某向原告李某借款的事实,虽然没有出具借条,但原告向法庭提交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电话详单、短信息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了杨某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被告杨某某以不记得为由否认通话事实,但又不愿对该录音进行技术鉴定。而原告李某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朱某的证言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系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支持律师的观点,认定杨某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成立,并作出被告杨某某于判决生效15日内归还原告李某3万元判决。